卖房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及规定解析
发布时间:2025-01-05 14:12:49 来自:爱游戏官网下载 浏览次数:1
如果卖方能在地税系统中查到房屋原值,或能提供住宿原值等费用,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为:
个人所得税 = (计税价格 - 房屋原值 - 原契税 - 本次交易所缴纳税等合理费用) × 20%
举例:如果卖方出卖的房子不满足“满五唯一”的条件,计税价格为100万,原值、原契税和相关税费合计70万元。那么,卖方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00-70)×20%=6万元。
如果卖方不能在地税系统中查到房屋原值,也不能提供住宿原值等费用,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为:
举例:卖家不满五或不唯一的住房出售价为100万。买家承担税费,全额的1%。那么,卖方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00×1%=1万元。
1. 根据(94)财税字第020号文件规定,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 根据财税字(1999)278号文件规定,为鼓励个人换购住房,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有住房出售后1年内按市场行情报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
1. 如果是按市场行情报价购买的住房,应该要依据《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日期和《契税完税证》的填发日期,哪个在前面,按哪个的日期开始计算。
卖房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和规定应该要依据卖方的详细情况来确定。卖方能够准确的通过自己的情况选择正真适合的计算方式,并遵守相关规定,以确保个人所得税的正确缴纳。